公文请示的格式
一、请示的概念
请示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决断、指示、批示或批准事项所使用的呈批性公文。
请示属于上行公文,其应用范围也比较广泛。
二、请示的分类
根据内容、性质的不同,请示分为以下三种:
1.请求指示性请示;
2.请求批准性请示;
3.请示批转性请示。
三、请示的结构、内容和写法
请示由首部、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,其各部分的格式、内容和写法要求如下:
1.首部。
主要包括标题和主送机关两个项目内容。
(1)标题。
请示的标题一般有两种构成形式:一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、事由和文种构成。
如××县人民政府关于××××××的请示;另一种是由事和文种构成,如关于开展春节拥军优属工作的请示。
(2)主送机关。
请示的主送机关是指负责受理和答复该文件的机关。
每件请示只能写一个主送机关,不能多头请示。
2.正文。
其结构一般由开头、主体和结语等部分组成。
(1)开头。
主要交代请示的缘由。
它是请示事项能否成立的前提条件,也是上级机关批复的根据。
原因讲的客观、具体,理由讲的合理、充分、上级机关才好及时决断,予以有针对性的批复。
(2)主体。
主要说明请求事项。
它是向上级机关提出的具体请求,也是陈述缘由的目的所在。
这部分内容要单一,只宜请求一件事。
另外请示事项要写的具体、明确、条项清楚,以便上级机关给予明确批复。
(3)结语。
应另起段,习惯用语一般有“当否,请批示”,“妥否,请批复”,“以上请示,请予审批”或“以上请示如无不妥,请批转各地区、各部门研究执行”等。
3.落款。
一般包括署名和成文时间两个项目内容。
标题写明发文机关的,这里可不再署名,但需加盖单位公章,成文时间××××年××月××日。
四、撰写请示应注意的问题
请示的写作首先要和“报告”文种相区别。
在这个前提下,一要遵守“一文一事”的原则,主旨鲜明集中。
二要做到材料真实,不要为了让上级领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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