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三三则
知过能改,便是圣人之徒;恶恶太严,终为君子之病。
译文及注释
译文
能知道自己的过错而加以改正,那么便是圣人的门徒;攻击恶人太过严厉,终会成为君子的过失。
注释
恶恶:前“恶”
作动词解,指厌恶。
后“恶”
作名词解,指恶事恶人。
严:激烈。
评语
“知过能改”
要从两方面来谈,一是知过,一是能改。
世人大多自以为是,鲜有自我反省的。
在自我反省当中,又要知道什么是对,才能发现自己的错,而加以改正。
能改则需要勇气,甚至于毅力。
有些人好面子,不肯承认自己的错误。
又有些人积习已久,不肯下决心去改,或改之又犯,这都不能算改。
因此“知过能改”
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。
有些人小过能改,大过却不能改;有些人易改的改,不易改的就不改。
所以,能做到凡过必知,凡错能改的人毕竟是少之又少。
“攻人之恶,毋太严,要思其堪受;教人以善,毋过高,当使其可从。”
君子教人,不当以攻为能事,而当以改为目的。
恶人恶事,因为君子所不容,然而总要思其因,或为是非不明,或为本性蒙蔽,才会如此。
若让一恶人自觉其非而改之,即是成就一善人。
人皆有善性,君子教导恶人,更要善加诱导。
徒事攻击,只会增其偏执,终非社会之福,这便是君子之过而非君子之德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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